拆解快回收。由主机厂拆解厂,负责解体回收整车。车身框架、板件部分金属附件,会采取压缩粉碎的方式,直接回收金属碎片,送回冶炼厂回炉炼制新的金属原材料。一些需要更多步骤处理的材料,比如塑料橡胶、玻璃油液等,由拆机厂负责拆解回收,交由相应的公司负责回收处理。一些特别的配件,比如轮胎/铅酸蓄电池、混动电动车电池等,步骤同上。一些可能还由再利用价值的附件,比如发电机、水泵、发动机、变速箱等,经拆解厂手工拆解后,会有专门的再制造公司,按相应标准回收翻新再制造,重新返回体系销售,为其他还可行驶的车提供廉价好的的配件。拆解快回收属于主流的报废车回收方式。速度快,回收比例高,资金占用小,是市场上很常见的回收方式。
报废汽车报废特点
(一)报废车辆隐患多。机动车辆达到报废程度或到了年限其操作灵活性、稳定性、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,隐处存在、时时存在,严重威胁着过往车辆和行人。
(二)报废车改头换面,以次充好。一些报废车辆到了报废年限,通过、更新车身颜色等投机取巧的办法改头换面与一些被偷、盗、抢的车辆混杂在一起,让购买者无法辨认。
(三)易诱发交通事故。由于报废车辆机械性能差、零部件老旧,再加上驾驶员为了载客、拉货、赚钱,擅自重装、改装、破坏车辆构造的均衡和稳定,如果在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继续使用,将会导致各种故障的发生,直接影响行车,诱发交通事故。
报废汽车报废后处理方法
报废汽车拥有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向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,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、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;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。
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,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,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。”
家用小型轿车,无强制报废年限。家用的非运营的小、微型载客汽车,检验年限为:使用6年以内,两年检验一次;使用6年到15年,一年检验1次;使用15年以上,一年检验2次。如果检验合格可继续